中国报道记者: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开发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青岛市已经在这方面作了大量探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请问后续将如何继续推进落实?
加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一是加快制定《青岛市数据条例》。以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数据产业发展为定位,紧扣以规范促发展、以保护促利用的立法主线,破解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最大程度促进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赋能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今年已经完成立法调研,列入2025年立法完成项目。二是全面落实政府规章《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今年2月《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们将重点抓宣贯,解决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知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抓配套,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评估细则、社会披露制度等,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体系。三是完善n项制度。补短板,细化落实数据产权、数据流通、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的措施,保护数据开发利用中各主体的合法权益;锻长板,围绕数据治理、交易流通、行业应用等方面,统筹好数据标准制定、落地应用和政策保障等工作。
加快推动数据高质量供给。一是加强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全程治理,建立“一数一源”部门数据比对源头“治”、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质量校验综合“治”、公共数据运营平台依据场景需求精准“治”的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协同治理,结合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加强对拟登记公共数据资源质量情况审查,倒逼数据资源治理提质。综合治理,结合场景应用需要,分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数据治理,提升民生领域公共数据的可用性。二是推动行业数据高质量供给。联合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高质量行业数据的集中汇聚,推动重点行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编目汇总,在橡胶、纺织、家电、轨道交通、海洋、农业等数据富集行业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
加速畅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渠道。一是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大推进数据赋能基层治理力度。二是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推动医疗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高价值数据资源安全合规开放,打通公共数据开放供需互动渠道。三是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研究制定政府指导定价措施和支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在医疗健康、交通、金融等领域完善收益分配体系,在养老、房产、农业农村、水务等领域实现场景突破,在教育、商贸、工业等领域开展积极探索。加强监管,厘清管理和运营的责任边界,对于数据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授权运营情况的披露机制,公开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