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有关精神,推动我省数据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5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4:00。
(二)申报方式
“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山东省数据基础设施线上监测服务平台”(http://119.148.160.20:8090),进入“奖补申报项目库”模块,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奖补资金申报相关附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申报表。
“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运营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定义的数据基础设施,提供数据采集、加工、清洗、交易及各类增值服务的事业单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注册未满3年的企业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当前时间无失信记录证明)。
2.受奖补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上年度运营成本中,财政资金占比均不得超过50%。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年度重复申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完成二期、三期建设,且总体提升较大的除外。
3.在建设阶段获得过国家相关财税政策支持的项目主体,优先列为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对象。
4.数据中心类项目不列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支持范围。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申报材料(附件2)。在指定位置签章后,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审核遴选
1.市级审核与推荐。市大数据局对企业奖补申报资料初审及相关信息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在网上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退回修改的企业可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线上审核完成后,市大数据局将结合现场核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等方式,对相关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根据相关项目实际产生的数据赋能效益进行择优遴选,于2025年2月7日前报送至省大数据局。
2.省级审核与遴选。省大数据局根据市级审核推荐结果,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组织第三方专家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梳理,经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遴选形成拟奖补项目名单,奖补资金标准和金额由省统筹安排确定,并面向社会公示。其中,申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的,申报单位需按照省大数据局统一安排参加现场答辩。
申报企业(单位)应提前熟悉填报流程,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在网上完成申报资料提交,一旦提交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企业须对自身申报工作进行信用承诺,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
联 系 人:贾淇超,85913624,18660485135
王春萌,85912858,18811626998
地 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邮 箱:ptaqc@qd.shandong.cn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 鲁数字〔2024〕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